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建议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将作为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越冬补助等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于9月23日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见附件)交至216室,最好附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证明须由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出具)、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viscms/u/cms/zhibao/201609/141428492f18/13.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