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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

各学部(院、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研[2015]2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将建设一批市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我校可申报10门课程。请各学部(院、所、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培养单位所申报的课程数在2门以内,学校将精选具有优势特色和共享价值的课程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或专业必修课,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已纳入重庆市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三)支撑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

(四)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建设期满,须提交课程资源供市内各高校共享。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属申报范畴;

(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六)申报单位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优质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和电子材料一份。

(二)申报优质课程有关附件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套:1.课程教学大纲;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文档按顺序刻盘,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附扫描件。

(三)跨校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课程,请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市教委只受理牵头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上述材料请于4月20日工作时间交学院216室。

 电话:68250404  邮箱:zhibaoyanban@163.com

四、评审及立项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校级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立项的课程,市教委将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将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建设进度和使用效益等,酌情给予后期资助,以促进课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1、《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含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渝教研[2015]2

 

                                                                                                      

                                                     2015327

 

发布时间2015-04-01 0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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