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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预选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文件和《关于预选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西校〔2009161号)精神,现开展预选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程序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

二、国家公派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国外院校(导师)负责学费,并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

三、国家公派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应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20149月入学硕士生和201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9320以后出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入学时间一般为20159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149月入学的博士生或硕博连读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9320以后出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入学时间一般为20159月。

四、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候选人应来自于具有硕士一级授权以上学科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曾享受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以及外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推荐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外语水平较高,考试成绩雅思6.0分,托福90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或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或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或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或近三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

五、工作程序

12014618前:培养单位成立选派工作小组,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利用已有同国外的科研合作关系,积极拓宽研究生选派渠道;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留学候选人预选申请材料(见附3)。

22014624前: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业务条件、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进行评议,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排序后,将《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预选名单排序表》纸质和电子材料一份、《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报研究生院,邮箱:yuanying@swu.edu.cn。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单独排序,申请材料交教务处。申请人个人预选纸质申请材料留存于所在培养单位,以备查验。

3201471前:学校审查并确定留学候选人预选名单。

420147月~20153月:列入预选名单的候选人参加出国外语培训及TOEFLGREIELTS等外语水平测试;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导师指导推荐下开展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

520153519日:取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留学候选人(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学部(院、所、中心)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等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学校组织校级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被推荐人按照评审意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6201532045前: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72015410前:学校审核,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8 2015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1559月:攻读博士研究生到人事处签订回校服务协议;在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办理“在读证明”;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办理签证;参加行前培训。

10201579月起:开始派出。

六、学校配套政策

1.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仅获得入学通知书(邀请函),若本人学业优秀,发展潜力大且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经二名同行专家和培养单位推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学费、国外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资助未准者可向学校申请相应资助。

2.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培训班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培养单位将给予一定资助。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奖励。

3.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学成回国后,通过双向选择,同等情况下优先接收到我校教学和科研岗位工作,并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兑现待遇。成果特别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安家费、科研资助金等待遇标准。

七、职责分工及联系人

1.人事处负责派出学科岗位和具体名额的确定,签订《回校工作意向协议书》,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8367955,办公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2.研究生院负责在读研究生的推荐和遴选,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8254268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

3.教务处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和遴选,联系人:骆老师,电话:68253377,办公地点:教务处含弘培养单位办公室。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落实留学培养单位和办理相关派出手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8250773 办公地点:国际处交流科。

5.各培养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国家公派选派的各项具体工作,如候选人预选和初步名单推荐;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和导师;对申请人综合评价等。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西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办公室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610

附件1: 国家公派选派工作学部(院、所、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表.doc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doc

附件3: 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的留学候选人预选材料清单
1. 《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doc
2.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3.最高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交)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
CET-6TOFELGREIELTS等,只提交代表最高水平的证明即可)     
5.邀请信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意向性,如无可不附)

 

发布时间2014-06-19 2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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