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学生干部在学生组织中努力工作、争创优秀,在研究生中积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依据《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研究生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校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生干部。
二、奖项设置
学校评选出3名研究生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心学生组织工作, 在学校研究生党支部、各级团组织、班级、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志联、研究生新媒体中心、研究生社团等担任学生干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
(三)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优良作风,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二级培养单位前50%。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参加比赛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生干部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114办公室。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委会,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培养单位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中评选推荐1名研究生候选人,并在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
注:已获得西南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及已申报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者,不再推荐为本次“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
(三)校级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组成校级评委会,对培养单位提交的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初评。评委会依据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对研究生候选人进行会评,确定6名入围复评人选。
2.复评。评委会通过现场个人陈述、答辩等环节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3.公示。评委会对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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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