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全校研究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广大研究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进而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1〕4号)和《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西校﹝2017﹞50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校遴选推荐重庆市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个人候选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年以上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4.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5.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6.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详见《关于评选推荐西南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三、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委下达给学校的评选推荐指标,经学校统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研究生参评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名额为:
三好学生:18名;
优秀学生干部:12名;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8名;
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20名;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8名;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4名;
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4名;
优秀毕业研究生:52名。
四、评选推荐要求及程序
(一)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在校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市级先进个人,并填写推荐名单(见附件1)。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服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每个评选类别各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学校差额评选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关于评选推荐西南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的名额分配,实行等额评选;未达到评选推荐条件的,培养单位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三)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推荐一类市级先进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最多可推荐两类市级先进个人(占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四)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撰写4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以组织名义填写),直接打印在学生先进推荐表(见附件2)中,不另加附页。
(五)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务必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学生先进推荐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培养单位推荐名单(由培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研究生院104室),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swuygbgl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培养单位+市级先进个人)。推荐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或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获奖凭证纸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院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ibaoyjs@126.com。
(二)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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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8日
附件2: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