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由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设立的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2021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全校评选7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名。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2020级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思想政治表现好,道德品质优秀;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2019-2020学年度基本素质考评专业排名前10%,学业考评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专业排名前10%。
(三)全面发展,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具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影响;
2.在学术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6.在抗击新冠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7.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2019-2020学年度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填写申报表交各学院(部)。
(二)院(部)推荐。学院(部)成立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学院(部)评选推荐1名建议人选(已获得西南大学2020年唐立新奖学金的,不再推荐为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并将推荐审批表于5月6日18:00前提交至学生处315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xscszk315@163.com。
(三)校级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组成校级评委会,对各院(部)建议人选进行评定。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初评。评委会依据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对建议人选进行会评,确定14名入围复评人选。
2.复评。评委会通过现场个人陈述、答辩等环节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3.公示。评委会对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广泛周知全体同学,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推荐结果要在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避免在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二)评选推荐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附件: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