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评选2019年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知识面广,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3.在校期间,综合考评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和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科目(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除外,专业选修课由学院(部)自定),并已经达到颁发学位资格。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7.遵纪守法、诚信就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恶意违约的情形。
(二)评选人数
评选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生25名
二、重庆市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或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人数
评选重庆市级优秀毕业生2名。
三、评选程序
评选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查,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学院(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在本学院(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市级优秀毕业生(应当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填写《西南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同时填写《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见附件3),“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由学院(部)以第三人称名义统一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需打印上报,各学院(部)应在“院部评审意见”栏内填写“同意推荐”等意见,并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名,加盖党委章。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只需报送电子版即可。申请同学均需要填写《西南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
(三)申请优秀毕业生的有关材料必须在3月18日(周一)上午11:00前报送到学院1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69550330@qq.com邮箱。报送材料包括:《西南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西南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电子版),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及材料复印件。
联 系 人:钟源,联系电话:68250543。
电子邮箱:2695503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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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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