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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年级、班级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贫困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评选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评定依据,非贫困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务必核准。年级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各年级、班级应对全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学生的,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进行。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班主任担任认定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民主产生,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三、认定对象

    学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包括免费师范生均需要认定)。

四、截止时间:

    各年级于92717:00前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认定情况汇总表》(只要电子版)报送至植保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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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4 1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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