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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学生助学奖学金捐赠协议》(第一期)有关规定,经与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友好协商,决定将剩余款项资助给我校2013级本科学生,评选2015-2016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学生助学金,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有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迫切需要资助才能完成学业的2013级本科学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国防生除外)。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共资助36名学生,每人4000元人民币。学校按120%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学院(部),实行差额遴选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保障线的,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大学本科课程就读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学生须提供原居住地乡、镇政府或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获得所属学院推荐;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均在70分及以上,量化标准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学生成绩以2014-2015学年下学期、2015-2016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参评依据。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手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生活等方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填写《西南大学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注:申请表和调查表填写的收入必须一致,由于时间紧,调查表由学生本人签字和学院盖章,确定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补家长签字和乡镇政府盖章的原件)。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助学中心。

3.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审核材料,汇总拟定候选人名单,呈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审,评选侧重于学生的成绩、综合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基金会代表择期到我校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再呈基金董事会审核。

4.基金董事会研究决定最后获得资助的36名同学的名单。

五、上报材料时间及内容

时间:315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交植保学院学院109办公室

内容:

1. 书面手写申请书

2. 《西南大学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表》(一式两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学生成绩单(统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盖章,按照中文成绩单所有课程不排名格式打印)

5.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250543

 

附件1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推荐名额明细表.xls

附件2 西南大学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3成绩排名证明.doc

附件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5 2015-2016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2013级候选学生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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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1

发布时间2016-03-11 18: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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