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y大红鹰(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关于开展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对我校本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目的
    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以此作为奖助学金评定依据,合理分配资助资源。
    本年度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者,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二等助学金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三等助学金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申请学校助学强能培训及其他一切资助的同学,均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否则不予以批准。
二、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学院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贫困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 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认定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民主产生,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三、办法及程序
    认定办法及程序请各学院参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相关程序进行。学院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认定时间
    2014年9月17日——9月29日
三、认定对象
    学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
四、注意事项
    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本学年度各类助学金评定依据,请务必核准。如果国家助学金等所评选学生不在本次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内,所申请相关的奖助学金将取消资格。
五、截止时间:
    各学院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109办公室)(电子表格发送至745743970@qq.com

    1.《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困难学生认定报告》(电子+纸质版,模板见附件)
    3.《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六、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申请认定的学生,请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各学院应对全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至贫学生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

附件:

学院汇总表.xls

认定报告.doc

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民主评议参考表.doc

西南大学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doc


二○一四年九月

发布时间2014-09-19 15:48:39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5   电话:023-68251269   邮箱:zhibaoyb@swu.edu.cn  
版权所有  dhy大红鹰(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