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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西南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西南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国家级、市级、校级、校级培育(院级)四个等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重庆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创),西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西南大学校级培育(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院创)。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三、申报原则及要求

1.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项目组成员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创新训练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申报,成员数0-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只支持团队合作申报,成员数2-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2.学生作为负责人同批次限申请一个项目,若有未结题项目则不能再次提出申请;作为参与人员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包括主持项目)。(校级培育项目不受此限)

3.每个项目均应聘任12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在研项目数不超过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研究方向应与指导项目方向一致。

4.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为2年),且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

   5.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终止,如无故终止,将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按要求提交成员变更申请表。

四、选题范围

选题要求内容新颖、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选题范围和形式力求多样,可以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对策研究等。学校将对以下几类项目进行重点资助: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项目(附件1)。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2.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设立的十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附件2)。

3.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发挥开放创新效用,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由学院(部)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入选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征集的企业命题项目,命题形式可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入围命题名单》(附件3)。

4.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选题项目。

5.提前结合毕业论文进行预研究的选题项目。

6.依托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平台支持申报的选题项目。

7.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成的学生创新团队申报的交叉学科选题项目。

8. 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数字技术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的选题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校级培育立项申报:

2023317-331日,各学院(部)汇总项目申报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确定校级培育项目,从中择优排序申报校级项目。

(二)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20234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院(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分类评审,通过材料评审确定校创项目。

(三)市级、国家级项目立项申报:

20234月中旬-5月上旬,2023年市级、国家级申报项目将从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具体的立项评审流程将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四)中期检查:

202311月中下旬,学院(部)自行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五)结题评优:

20245月下旬,开展项目结题及评优工作。

六、立项资助额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单位:元)

层次

类型

创新训练计划

创业训练计划

创业实践计划

理工农医类

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

国家级

16000-40000

8000-20000

16000-40000

50000-100000

市级

2000-5000

1800-3000

2000-5000

5000-10000

校级

1000-2000

800-1800

1000-2000

2000-5000

校级培育

各学院(部)应根据学校各级立项项目支持经费结合学院(部)自身特点给与经费支持,不给予经费支持的学院(部)不予立项。

详情请参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通知:

http://cxcy.swu.edu.cn/info/1018/1459.htm

(联系人:李腊、黄楠    联系电话:68254629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大学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1-9

创新创业学院

                                          2023222










附件: 附件:西南大学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1-9).zip





发布时间2023-02-23 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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