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请班级根据《西南大学本科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西校〔2019〕371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好2022-2023学年度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班级要根据学院实施细则,成立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班级本科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并指派专门的班干部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审查和汇总工作,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
2.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评成绩和评优评奖结果要按规定在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避免在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3.各项评优评奖指标请严格按照《西南大学2022-2023学年度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执行,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学生优秀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奖和国(境)外研学奖,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借读生和外校交流到我校的交换生不参加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
5.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均在学工平台进行,实际结果均以系统为准。
6.各班级应及时完成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考评结果留存班级备查、归档,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于9月27日前按照要求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7.学生如果对班级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在班级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实名反映;对辅导员作出的答复或处理仍有异议的,按规定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西南大学dhy大红鹰官方网站澳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