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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于2017年6月5日对学校进行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并针对检查结果通过北碚公安局禁毒委员会下发《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整改通知书》(附件1)。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和减小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率,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2017〕66号,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通报》(渝教办发〔2017〕29号,附件3),经研究,涉危险化学品的二级单位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以本次重庆市公安局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开展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认真研读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附件4-6),强化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以供学校定期检查管理成效。
    3.本次工作重点:建立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使用、领用、归还等过程管理,对照《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对照表》(附件7)逐项整改并填报整改结果。
    4.即日起,易制毒化学品的预申购、购买、台账维护工作必须在“西南大学化学品安全管理平台”中进行,具体事宜参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预申购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提交
    1.自拟格式撰写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阐明单位内部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队伍、自查方式、自查结果反馈及评价方式、自查与整改联动机制等内容。
    2.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对照表》(附件7)
    3.上述材料于2017年6月23日前,电子文档发送至linafu@swu.edu.cn,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南区行政楼(文俊楼)204办公室。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付丽娜
    联系电话:6825273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附件1-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整改通知书.jpg
附件2-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通报.doc
附件4-西南大学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zip
附件5-危险化学品国家管理规定.zip
附件6-危险化学品及管制药品分类目录.zip
附件7-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对照表.xlsx

 

发布时间2017-06-14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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