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教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报账时间,实现“无等候报账”服务,从2016年6月13日起在校本部全面推行网上自助报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自助报销范围
除现金缴款、收入业务、校内转账、国际旅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校内维修经费、基建经费等特殊业务外,其他经费和业务全部实行网上自助报销。
二、报销流程
经办人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报账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打印自助报销单,经审批签字后,连同所有单据装袋投入自助报销投递点(学校在北区报账大厅、北区行署楼A栋一楼、25教学楼一楼、南区行政楼一楼设有投递点)。财务处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审核报销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经办人。
网上自助报销使用说明详见登录页面。
三、网上报销权限
1.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博士后)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进行网上自助报销,用户名为职工号或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科研及配套等个人项目经费报销,经办人须项目负责人授权方可办理。
3.单位业务费等公共项目经费报销,无需项目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填报时须准确录入单位编号、项目编号。经办人在没有取得经费负责人授权的情况下,无查询单位经费明细和余额的权限。
四、注意事项
1.网上自助报销,只是报账方式的改变,经费审批、报销要求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个人收入发放表,手续完备后直接投递到各自助报销投递点,可不再交到报账大厅。
五、咨询电话
网上报销系统使用咨询电话:68367877(范老师)、68251052(张老师)
报账业务咨询电话:北区68253017(邓老师)、68254017(胡老师 )
南区68250117( 朱老师)、68251005(傅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6月8日